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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与互联网

2017-08-23 15:04:48作者/来源:人民邮电报

1925年,英国科学家约翰·洛吉·贝尔德用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能传输图像的机械式电视机,这就是电视的雏形。刚问世的电视被称为“神奇魔盒”。电视曾经被公认为是二十世纪最为重要的发明之一。然而在手机、平板和网络的冲击下,电视,似乎正在从我们的生活中远去。40岁以上的消费者成为收看电视的主流人群,年轻观众流失严重。

80年代初的中国,彩电是最值钱的电子产品,一台20寸的彩电,在当年工资30多块的时候就要3000块才能买到,换算过来相当于今天的一套房子。


    如今电视已经随处可见,液晶的、LED的、裸眼3D的,人们却已经习以为常,不再记得当年第一次从这个盒子中看到“会动的、有声的实时影像”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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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几乎在各个国家,广播电视都是覆盖范围最广泛的一种传播媒介,全球的电视频道有五万多个,仅仅是24小时新闻电视频道,全世界就有150家左右。

 

相较于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快速流传但真假莫辨的信息,电视新闻可能相对滞后,但也更真实、准确,因为电视媒体对每个新闻事实的播出都非常审慎,从采编到播出层层把关,在最大限度上排除虚假新闻的产生,保证电视新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但互联网、新兴媒体和智能设备正在改变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年轻人,他们已经习惯于在移动设备上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第一手的资讯,并且有更多的意愿互动和反馈,而不是单方面接受。 

 

以新闻节目为例,传统的电视台拥有一批具有良好新闻素养的采编班子和完善的硬件设施,可以利用积累已久的人脉、资源和专业经验,现场求证和拍摄,甚至邀请专家对事件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入性都是网络媒体所无法比拟的。

 

但这一切的前提,首先是决定要报道什么,即选题。每天都有无数的新闻事件正在或即将发生,如何挑出最有报道价值的热点?传统的做法,是由栏目主编通过看报纸敲定。


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这么做已经显得不合时宜,并且也不够客观。

 

电视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所拥有的“大屏幕”;最大的劣势,是无法建立受众与这个“大屏幕”的更多联系。

 

除了“看电视”,我们还能做些什么?能否像互联网一样,融合更多的社交、娱乐属性,与手机结合起来,实现与受众的实时、双向互动?

  

随着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和手机等新设备的发展,电视节目将可以像现在的互联网视频一样无处不在,包括智能电视机、智能机顶盒、游戏机、蓝光播放机、TV Dongle、PC、PAD、智能手机等都将成为新的收视终端,移动性和可点播,将成为电视的新特性。


新闻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曾经说过:“媒介即讯息”,对于社会来说,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媒体所传播的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

[编辑:吕志英    审核:曹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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