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甄别栏目合作狐说西游分数引擎网站地图
首页>技术控>重要通知 ||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8月25日

重要通知 ||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8月25日

2020-08-07 15:57:31作者/来源:河南省互联网协会


      2019年,河南省互联网协会组织开展了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最具潜力10强的评价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认可,成为全国了解河南省优秀互联网企业发展状况及行业评价河南省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渠道。

      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持续快速发展,“新基建”为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难得机遇。为加强对新形势下河南省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研究,树立全省互联网行业发展标杆,促进全省互联网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河南省互联网协会将开展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最具潜力10强的评价工作。同时,对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互联网企业进行评价。

微信图片_20200807160107.jpg

    本次“10+10”强企业评价工作仍将沿用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方式进行,秉承“公开、透明、公正”的工作准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本次评价将评出“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主要从规模、盈利、创新、成长性、影响力、社会责任等维度评价。

(二)本次评价将评出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最具潜力10强”,主要从收入增速、利润、专利、著作权和创新模式等维度评价。

(三)为助力我省以5G、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互联网发展,本次评价将评出“2020年河南省5G应用创新企业”若干名。

(四)为反映互联网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贡献,本次评价将评出“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互联网企业”若干名。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10+10”强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法律法规或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收入主要通过互联网业务实现;

3.工商注册地位于河南省;

4.必须依法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互联网企业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2、3、4。

三、需提供的信息

    请按照《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及专项评价申报材料及要求》准备申报资料(附件1)。

(一)申报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5G应用创新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互联网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

2.2020年河南省互联网企业“10+10”强申报承诺书(附件4)。

3.申报企业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

4.申报企业其他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申报5G应用创新企业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互联网企业:

1.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5G应用创新申报材料”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申报材料”。

2.申报表(附件2)中信息的完整性对开展评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建议尽量填写完整。除企业基本信息外,如果申报企业认为申报表中的某些内容与评价5G应用创新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无关,可以不填。

 五、公示时间

为满足广大企业申报要求,经研究决定,本次评选活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延期到8月25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尽快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可登陆河南省互联网协会网站下载,地址:http://www.haisc.org.cn。

六、评价结果发布

    评价结果计划于2020年11月份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河南省互联网行业良好形象的树立,需要广大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参与;河南省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广大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努力。感谢各企业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联 系 人:融坚、杜超

联系方式:0371-65795531    13383859959

电子邮箱:hnshlwxh@163.com

[编辑:曹艳平    审核:刘曼]
推荐


扫此码可在移动端打开本页